雷闯事件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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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8-08-01 14:00

1. 相关人物

雷闯

「乙肝斗士」,知名公益人,2009年开始从事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人反歧视工作,2014年参与凤凰卫视《公益中国》节目录制,2015年发起「益行去北京」公益活动,目的地是到达国家卫计委,递上一封乙肝药物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减轻乙肝患者用药负担的建议信。(来自百度百科词条:雷闯

2. 举报事件

7月23日,有网友发布2600字文章截图,匿名举报3年前,在作为志愿者参加亿友公益”益行去北京”徒步活动时,遭亿友公益创始人雷闯性侵。(详见附件1)

3. 回应

被举报者

7月23日上午,雷闯于朋友圈发声明,其中称“确认性侵事实,考虑自首”(详见附件)。在当天下午,他向媒体回应,自己“与当事女生曾是恋人关系”。

举报者

7月23日,针对雷闯称举报人与他之间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回应说当初一起参加徒步活动的伙伴可以证明他们不存在男女朋友关系 。当晚,举报人回应雷闯,「保留对雷闯相关言行进行法律追诉的权利,包括刑事侵害与民事诽谤的部分。希望他停止伤害其他人的行为,也希望探讨反性骚扰/侵害的解决办法。」

4. 时间轴

7月23日

7月24日

下午,举报人在北京接受包括澎湃新闻在内的多家媒体联合采访。

7月25日~7月28日

暂无进展

7月29日

反性侵行动组给雷闯和他工作过的亿友公益分别邮寄公开信。并在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传播公开两封信内容。

给亿友公益的公开信

致亿友公益全体成员:

我们是一群关心公益关心反性侵的公民。致力于消除工作和生活中的性暴力。我们关注雷闯性侵志愿者事件和后续进展,也希望督促你机构负起反性侵的责任。

你机构创办者雷闯在公益徒步期间性侵志愿者,并在曝光后以“恋人关系为自己开脱,不仅对受害者犯下难以饶恕的罪行,也严重伤害了公众对公益事业的信任与参与热情。虽然就目前雷闯已经离职,但是你机构对雷闯在职期间的性侵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失察之责,也有责任对些行为的严重后果进行弥补。

因此,我们督请你机构:

  1. 彻查并公开雷闯涉及性侵犯的“其他类似为”(如雷闯在回应中提及),同时保护好受害者隐私。表明机构不包庇性侵犯的态度。

  2. 向举报雷闯性侵的受害者以及其他性骚扰害者公开致歉。承认机构对员工性侵犯失察的责任。

  3. 监督、敦促雷闯自首,接受应有的惩罚。对机构的失察行为作出补救。

  4. 公开表明承诺机构反对任何形式的性侵犯,并尽快建立和公开反性骚扰、性侵的相关制度,以防更多人受害。负起机构反性侵害的责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为了乙肝公益事业甚至整个公益群体能继续得到支持,希望你机构认真反思,及时改正,以免类似恶劣行为再次发生,也以免伤害更多公益人的苦心努力。

反性侵行动组

7月30日

反性侵行动组给雷闯和亿友公益分别邮寄第二封公开信。

给雷闯的公开信

雷闯:

我们是一群关心公益关心反性侵的公民。致于消除工作和生活中的性暴力。我们对你在公益徒步期间性侵女志愿者的行为感到痛心、震惊与担忧,我们痛心于热爱公益、追求正义的女孩受到如此恶劣的侵害,更震惊于这样的伤害来自你我们尊敬的前辈、信任的伙伴,我们也担忧公众对公益事业的参与热情以及基本信任因此受到的损害。为此,我们希督促你对你的行为负起责任,尽你所能减少这些伤害带来的后果。

基于此,我们强烈要求你:

  1. 不再以任何前因后果”、“恋人关系的借口进行推脱,明确承认你的性侵行为再次真诚地向举报你的受害者道歉,包括为你的性侵行为道歉和你为之前声明中的各种托词道歉。停止为自己找借口,才是真正停止对受害者的伤害。

  2. 公开承认你涉及性侵性骚扰的其他行为(你回应中提及的其他类似行为”)向这些行为中的受害者公开道歉,并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如果有知道身边的人有这样的行为,也请公开和督促施害者公(在保护受害者前提下)。不掩盖和认错是改正的基础。

  3. 公开承诺以后不再对任何人实施性侵害,对其他人的性侵害行为不包庇,不隐瞒,停止错误行为是改正错误的第一步。

  4. 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如需时间做相关准备工作,则公布最晚自首时间,请公众监督。“将性侵犯绳之以法”是你在反性侵导中的理念,请以身作则:把你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是你的提议,但是只有受到惩罚的反面教材才有教育意义,才能让人看到:性侵是有成本的我们要消灭的是性侵犯行为,而不是要消灭个人,我们的敌人是性暴力本身,而不是彼此。只要你不再与性侵行为站在一起,我相信,你仍然可以为公益事业发光发热,我们也愿意和你一起并肩作战。但是在此之前,你需要结束你的伤害改正你的错误,真正和性侵害划清界限!

反性侵行动组

7月31日

反性侵行动组给雷闯和亿友公益邮寄第三封公开信。 第三封信.jpg

图为网友梁发四准备投递寄信

8月1日

反性侵行动组在新浪微博开通专属帐号「雷闯自首了吗」,公开督促雷闯自首。并邮寄第四封公开信

8月2日

反性侵行动组给雷闯和亿友公益邮寄第五封公开信

5. 各方回应/意见

旁证

雷闯前同事,2015“益行去北京”参与者龙飞告诉中青报记者:

女生自述中雷闯曾对她做过的亲密行为自己也注意到了,但当时并没有多想,以为雷闯只是调皮,在开玩笑。团队分拨进入北京后,龙飞不再负责其他人的住宿,也并没有和雷闯住在一起,不清楚当时的情况。但他表示,徒步结束后他曾问过女生,女生明确说过和雷闯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北京青年报,公益人雷闯再回应性侵事件:与当事女生曾是恋人关系

工作机构声明

亿友公益

官网:http://www.yiyougongyi.org/

微博:@亿友公益

  • 7月24日,亿友公益官网公告

  • 亿友公益官网删除了理事会监事会介绍页面:

http://www.yiyougongyi.org/h-col-558.html

法律分析

  • 知名公益人雷闯承认性侵,律师:多名受害者指证更易固定证据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澎湃新闻,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要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强奸案需同时具备8个要素,才能达到刑事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其中包括:能够证明被告人曾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以威吓受害人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否曾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与微信等方式向外传递求救信息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否存在反抗、受迫等迹象的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能够证明双方是否曾发生性关系的阴道拭子检查、内裤精斑检验及相关DNA鉴定意见书等。

    周浩指出,因距离事发已过去三年,当事人即便选择报案且被告人自首供述案发情况,但相应证据或许难以收集、或者几近灭失,雷闯被定罪可能性也会微乎其微

    不过,周浩也表示,如果有多名受害者同时指出行为人存在性侵事实,情况会相应好转,相应证据的固定会变得稍好。周浩建议,受害人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或在公安不予立案的情形下,可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公众号文章回复,支持报案,强奸罪追诉时效最长20年,生物检材证据不是定罪的必须

法律_20180724.jpg

  • 群发言,在加害人自认的情况下,又有受害人陈述及其他佐证相印证,还是有胜诉可能。

法律_支持报案原因_20180724_看图王.jpg

媒体声音(主流媒体&自媒体)

【7月23日】

【7月24日】

【7月25日】

【7月26日】

其它机构支持

6. 相关资料

  • 附件一:举报人公开信,20180723

  • 附件二:被举报人朋友圈回应,2018年7月23日

  • 附件三:亿友之家全国群网友评论:“祝她全家横死”,2018年7月23日

  • 附件四:雷闯给媒体朋友的第二个版本回应,2018年7月23日下午4点

  • 附件五:致雷闯和亿友公益的公开信,2018年7月29日

729寄信.jpg 微博729寄信照 第二封.jpg

7. 更多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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